2025年“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 纪录短片及宣传片策划与制作项目比选公告2025.8.5

一、须知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的重大国际文化活动,是中国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性国际艺术节。自1999年至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以“创新发展”的理念为引领,坚持走品牌发展之路,已成为了中国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和国际艺坛具有影响力的著名艺术节之一。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以下简称“扶青计划”)成立于2012年,是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原创艺术作品孵化平台,为青年艺术创作人才提供了全方位成长的优质土壤,助力青年艺术人才的相互合作、搭建国际交流的广阔桥梁。“扶青计划”迄今已委约了118名来自不同领域的华人青年艺术家,呈现了100部风格各异的原创艺术作品

  为更好地传播“扶青计划”的品牌形象,故此特向全社会公告,诚邀符合资格的单位参加第二十四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纪录短片及宣传片策划与制作的比选。

参与比选的执行单位,及中选的执行单位(下称“受托方”)。将负责第二十四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纪录短片及宣传片的策划与制作。

 

 

二、制作内容

1、主要内容

根据2025年“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项目的各个板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委约作品、邀约项目内容、特别推荐活动、新闻发布会等的素材拍摄与视频制作、群像纪录片与单人纪录片制作、短视频拍摄与制作、宣传片及项目总结片制作等,多维度记录并宣传“扶青计划”。

2、服务期限

工作密集期为“扶青计划”演出/展览当月,即10月和11月。其中“扶青计划”演出当周,对委约项目内容、邀约项目内容、特别推荐活动、新闻发布会等进行重点关注。视频策划与拍摄服务期至本届“扶青计划”项目结项,但需根据“扶青计划”项目运作具体情况调整。

3、数量要求

视频的拍摄与制作内容包括2025年“扶青计划”委约作品、重点活动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舞台演出、视觉展览、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各委约作品的创作过程、作品装台/布展、演出/展览现场、幕后花絮等),针对以上活动进行较为完整的素材拍摄与记录;运用拍摄素材,外加特效包装,制作不少于10条纪录短片或混剪视频(短片时长10秒-30秒,混剪视频时长为2-3分钟)及“扶青计划”年度宣传片(3分钟);部分演出现场需全程录制。

拍摄的内容素材可提供给项目组使用。视频制作应主题鲜明、风格突出,形成系列化架构,确保内容连贯衔接。

 

三、相关工作进度

  第二十三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宣传推广的策划与执行8月开始进行,日程安排为:

(1)8月5日,公开征集;

(2)8月8日前,受托方提供方案及价格;

(3)8月11日前,完成比选,确定受托方,受托方即刻正式启动此项工作,完善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4)12月31日前,受托方提交相关结案小结,提供并整理相关报道及反馈。

 

四、比选申请文件组成

比选申请文件按下列顺序应包括:

(1)报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明细表

(4)报价服务报告(如有)

(5)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表(如有)

(6)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详见附件

(7)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8)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

(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面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共三份。

 

五、付款程序与方式

自委托方收到受托方货物并验收合格,且收到受托方开出的符合委托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付款。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进入初选,但最终未能中选的单位,委托方将该单位列为本届艺术节合作供应商候选单位。

2、受托方应按委托方核定的材料与要求,按时保质的完成项目的宣传推广,如因受托方方面造成的损失及问题,由受托方负责。

3、受托方进行设计的相关内容(如长图、视频等),须为原创作品;委托方在设计与使用中,如发生有关诉讼行为,则由受托方应诉与解决。

4、有意参与比选的制作公司可在8月8日17:00前将比选文件邮寄或电邮至:

地址:黄浦区成都南路101号3楼

收件人:艺术节“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 项目组

邮编:200020

联系邮箱:youngtalents@163.com

 

委托方执行单位: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 项目组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