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暨青年艺术创想周”纪录片拍摄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一、须知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的重大国际文化活动,是中国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性国际艺术节。自1999年至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已成为中国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和国际艺坛具有影响力的著名艺术节之一。

作为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的重要板块,“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创立自2012年,是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原创艺术作品孵化平台。“扶青计划”始终秉承“聚青年之创意才智,扬华夏之原创力量”的宗旨,为中国青年原创力搭建全方位扶持平台,助力青年艺术人才的相互合作,搭建国际交流的广阔桥梁。创办以来,“扶青计划”已成功委约了85名来自不同领域的华人青年艺术家,呈现了71部风格各异的舞台及展览艺术作品。

“青年艺术创想周”由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与上海戏剧学院联合创办于2013年,以“开门办学、开门办节、文教结合、打造品牌”为理念,为青年艺术家、艺术院校学生们搭建展示自我的舞台,并成为市民与艺术对话交流的重要途径。

  为更好地传播“扶青计划暨青创周”的品牌形象,故此特向全社会公告,诚邀符合资格的单位参加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纪录片拍摄制作的比选。

  参与比选的执行单位,及中选的执行单位(下称“受托方”)。将负责第二十二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暨青年艺术创想周”纪录片拍摄制作项目的制作。

 

二、制作内容

  受托方根据委托方要求,对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暨青年艺术创想周”的各个板块内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舞台表演、视觉展映、大师讲堂、室内外演出、创意市集等活动及其新闻发布会等活动、赞助商采访以及各委约艺术家的创作过程)进行较为完整的素材拍摄与记录;纪录片长度暂定为23分钟,涵盖各部分主要内容。工作时间:7月至12月,密集期为“扶青计划暨青创周”演出当月。服务期需根据“扶青计划暨青创周”项目运作具体情况调整。

  对今年“扶青计划”主要节目的精彩镜头进行串编,运用了相应的后期技术处理和包装效果,选取某些“扶青计划”元素对“扶青计划”进行呈现与包装的海外推广成片,长度暂定为2分钟,递交时间为12月10日。

纪录片拍摄的内容可提供给项目宣传片使用。

 

三、相关工作进度

  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暨青年艺术创想周”纪录片拍摄制作项目4月开始进行,日程安排为:

(1)4月1日,公开征集;

(2)4月9日前,受托方提供方案及价格;

(3)4月20日前,完成比选,确定受托方,受托方即刻正式启动此项工作,完善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4)12月31日前,受托方提交相关结案小结,提供并整理相关报道及反馈。

 

四、比选申请文件组成

比选申请文件按下列顺序应包括:

(1)  报价书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报价明细表

(4)  报价服务报告(如有)

(5)  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表(如有)

(6)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详见附件

(7)  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8)  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

(9)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面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共三份。

 

五、付款程序与方式

自委托方收到受托方货物并验收合格,且收到受托方开出的符合委托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付款。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进入初选,但最终未能中选的单位,委托方将该单位列为本届艺术节合作供应商候选单位。

2、受托方应按委托方核定的材料与要求,按时保质的完成纪录片的拍摄及制作,如因受托方方面造成的损失及问题,由受托方负责。

3、受托方进行制作的相关内容,须为原创作品;委托方在制作中,如发生有关诉讼行为,则由受托方应诉与解决。

4、受托方需承担 “扶青计划”在2020年至2021年签约前因疫情而产生的在纪录片拍摄及制作上的相关费用。

5、有意参与比选的制作公司可在4月9日前将比选文件邮寄或电邮至:

地址: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2305室

收件人:艺术节“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 工作组

邮编:200041

联系邮箱:youngtalents@163.com

 

 

委托方执行单位: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工作组

2021年4月

 

请点击“这里”下载“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