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暨青年艺术创想周”纪录片拍摄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一、须知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的重大国际文化活动,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性国际艺术节。自1999年至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已成为了中国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和国际艺坛具有影响力的著名艺术节之一。

“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作为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的重要板块,一直秉承“聚青年之创意才智,扬华夏之原创力量”的宗旨,是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原创艺术作品孵化平台。自2012年创办以来,“扶青计划”已成功委约了85名来自不同领域的华人青年艺术家,呈现了71部风格各异的舞台艺术作品,为青年艺术创作人才提供了全方位成长的优质土壤,助力青年艺术人才的相互合作、搭建国际交流的广阔桥梁。

为更好地传播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的品牌形象,故此特向全社会公告,诚邀符合资格的单位参加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纪录片拍摄制作的比选。

参与比选的执行单位,及中选的执行单位(下称“受托方”)。将负责第二十二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纪录片拍摄制作项目的制作。

 

二、制作内容

受托方根据委托方要求,对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暨青年艺术创想周”的各个板块内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舞台表演、视觉展映、大师讲堂、室内外演出、创意市集等活动的本体及其新闻发布会等活动、赞助商采访以及各委约艺术家的创作过程)进行较为完整的素材拍摄与记录;工作时间:8月底至11月中旬,密集期为10月18日至10月24日,长度23分钟,涵盖各部分主要内容。

对今年“扶青计划”主要节目的精彩镜头进行串编,运用了相应的后期技术处理和包装效果,选取某些“扶青计划”元素对“扶青计划”进行呈现与包装的海外推广成片,长度为2分钟,递交时间为12月10日。

纪录片拍摄的内容可提供给项目宣传片使用。

 

三、相关工作进度

第二十一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纪录片拍摄制作3月中下旬开始进行,初步安排为:

(1)3月23日,开始征集;

(2)3月30日,受托方提供方案及价格;

(3)4 月6日左右,组织比选;

(4)4月13日,完成比选程序,确定受托方,受托方即刻正式启动此项工作,完善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5)11月13日前,完成纪录片23分钟版本,递交艺术节领导审片修改后成片,11月20日左右递交成片定稿存档;

(6)12月4日递交海外推广成片,递交艺术节领导审片修改后定稿存档。

 

四、比选申请文件组成

比选申请文件按下列顺序应包括:

(1)报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明细表;

(4)报价服务报告(含纪录片策划方案);

(5)报价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共三份。

 

五、付款程序与方式

自委托方收到受托方货物并验收合格,且收到受托方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后付款。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进入初选,但最终未能中选的单位,委托方将该单位列为本届艺术节合作供应商候选单位。

2、受托方应按委托方核定的材料与要求,按时保质的完成纪录片的拍摄及制作,如因受托方方面造成的损失及问题,由受托方负责。

3、受托方进行设计的相关内容,须为原创作品;委托方在设计与使用中,如发生有关诉讼行为,则由受托方应诉与解决。

4、有意参与比选的制作公司可在3月30日前将比选文件送达: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2309室。

 

委托方执行单位: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工作组

2020年3月